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加强疫情防控管理期间学生请假管理。当前国内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,为在做好校园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强在校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,尽可能方便学生的在校生活,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、十堰市要求,结合公司实际,即日起对学生进出校园管理作出如下调整:
1.疫情防控期间校园采取相对封闭管理,在校学生本着“非必要不出校”的原则,尽量减少出校,避免与校外人员接触。
2.学生返校后,在校内住宿的学生如果因实习实践、科研实验、外出就诊以及其他合理原因需要出校,如果不耽误课程,一天以内,须通过“今日校园”系统申请出校,返校后在系统上销假,经辅导员审批后方可出校。如果耽误课程,时间在一天以内,需要打印短假条,和科任老师请示,科任老师允许后,方可到辅导员处办理请假手续,短假条的上联交给辅导员,下联交给班委,同时在辅导员办公室做好请假登记,若因病请假缺课的,还需要在《学生因病缺勤缺课登记表》中登记,外出就诊后及时返校,并将结果反馈给辅导员。
请假一天以上,学生本人需打印长假条及家长知情同意书,经学工办审批登记后方可离校,返校后到学工办销假。
各班委要严格上课、升旗、早操、班团会的考勤管理,班长没有批假权限,若遇学生请假,要求必须出示假条,情况紧急,可以凭借今日校园请假记录,或者与辅导员的聊天记录,作为临时依据,三天内必须补交假条,找辅导员办理请假手续时需说明自己是否耽误课程,是否已经获得科任老师的同意,否则记为旷课。事前无沟通,不允许事后补交假条,请学生严格遵守。
学工办门口安置了小箱,若辅导员不在,补交的假条可以交给小箱保管,提醒辅导员及时签收。
附件1:请假条之短假条
附件2:请假条之长假条(新版)
附件3:家长知情同意书(模板)